经清远市人民政府批准,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一)具体四至范围:东...
经清远市人民政府批准,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具体四至范围:东至空地;南至(规划)义安街;西至规划路;北至人民东路(详见用地平面图)。(二)出让地块权属无争议,界址清晰,现状已为“净地”。开发程度为红线外“五通”(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红线内场地基本平整。 宗地编号:441802005004GB00218 宗地总面积:48424.89平方米 宗地坐落: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K20号区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9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2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80 主要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用途名称: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面积:48424.89 土地级别:三级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72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4418021BA0147 起始价:36000万元 加价幅度:10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1年08月09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3日10时00分 备注:1、根据挂牌出让方案等文件要求,该宗地需配建公共配套设施,相关要求详见交易文件;2、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向受让人按现状移交土地;3、项目建设时间设定为3年,自交地后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得人须注册成立公司,若在竞买前未注册公司的,在竞买申请前须办理公司核准登记手续,凭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自主申报企业名称相关资料报名参加竞投。 (二)对发现并核实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购置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对于房地产用地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6、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的在相关领域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07月19日至2021年08月19日到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08月09日至2021年08月19日到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19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08月19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441802005004GB00218号地块:2021年08月09日09时00分至2021年08月23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的竞买申请和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不转入现场竞价。 (三)有意竞买者应持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签发的有效数字证书,登陆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四)在挂牌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交易的,交易系统启动5分钟限时竞价程序,并按规定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事项 1、出让地块挂牌出让文件可登陆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浏览、下载。 2、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 4、受让人应按照《清远市清城区441802005004GB0021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审定通知书》和《规划条件通知书(非工业类)》(案卷编号:用地许可A2021-0093)等文件相关要求建设和使用土地。 5、土地网上挂牌出让实行事后审查制度。网上挂牌交易竞价活动结束日次日(工作日)内,竞得人凭《竞价结果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提交竞得人资格审查申请;竞得人在取得《竞得人资格审查通知书》次日(工作日)内向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成交确认,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凭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意见,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在取得《成交确认书》次日(工作日)内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请竞得人自行向清远市自然资源局了解。 6、竞买申请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提出。 7、联系方式 (1)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2号楼首层南侧 交易系统网址:http://gtzyjy.qyggzy.cn/portal/ 联系电话:0763-3780016 (2)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85605 (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部门:土地利用管理科 联系电话:0763-3361953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
楼市新闻|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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