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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重庆市土拍:起始价8167万元出让荣昌区2017-RC-1-29地块

园区资讯 2022-09-17 15:56:02 133人浏览 0人回复
摘要

根据重庆市荣昌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6月22日以挂牌方式出让2017-RC-1-29商住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起始价8167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根据重庆市荣昌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6月22日以挂牌方式出让2017-RC-1-29商住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起始价8167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资格及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荣昌区境外的企业、公司等竞买成功后须在荣昌区注册单独核算的独立法人机构,由该机构与荣昌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竞买人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需提交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竞买申请及报名:符合竞买资质的竞买人持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竞买协议、竞买保证金,于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6月20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到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荣昌区北部新区迎宾大道兴荣大厦)索取有关出让文件,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5月23日至2017年06月20日到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荣昌区北部新区迎宾大道兴荣大厦)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05月23日至2017年06月20日到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荣昌区北部新区迎宾大道兴荣大厦)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6月20日17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06月20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荣昌区北部新区迎宾大道兴荣大厦)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7-RC-1-29号地块:2017年06月12日09时00分至2017年06月22日09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停车位:配建指标按《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2﹒地块中间的城市道路由地块获得者按照规划要求实施建设,建成后按城市道路使用。

3﹒地块北角建筑控制线以北的建设用地做为与相临建筑的通道使用。

4﹒本地块内应合理布置垃圾收集点、配电室位置。

5﹒建没工程设计方案应遵循区规划局核发的《建没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中明确的规划要求和我市城乡规划管理相关规定。

6﹒建筑风貌应与周边环境协调。

7﹒各类规划控制线及其控制要求见附图。

8﹒本规划条件函所列地上总建筑规模、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由于技术标准、规范和地质条件等因素的限制,可能造成方案设计中相应指标达不到给定的上限,建设单位在作项目经济测算时应予以充分考虑。

9.如果竞买单位在三家以上(含三家)则转为拍卖出让,拍卖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10.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和建设过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此税和费按荣昌区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交易服务费由竞得者全额缴纳。

11.地块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加价幅度为10万元的整数倍。

12.开竣工时间:交地后一年内开工,开工后三年内竣工。

13.付款方式:出让成交后,竞得者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荣昌区国土房管局签订出让合同,成交后1个月之内付清全部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土地使用权,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14.保证金处置方式:竞得者所缴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未竞得者所缴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竞买申请人(不计息)。

15.另设附加条件:一是竞得者须按照荣昌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屋产权调换协议书(玻璃厂片区)签订的位置、楼层、面积、户型对被征收人提供安置房,其中住宅135套,面积10768.31平方米;非住宅66套,面积8486.66平方米,承担安置房款60﹪,剩余的40﹪房款由被征收人承担;二是竞得者须承接荣昌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屋产权调换协议书(玻璃厂片区)所约定的责权利;三是竞得者可依法、依规享受旧城改造的优惠政策。

16.以上标地物按现状出让,由竞得者自行平场。地块内地上、地下、空中一切管线、建(筑)物、附着物由竞得者负责出资处置。

17.挂牌地块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要求等,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18.竞得人应对本文件及其附件、附图的相关内容进行研究,严格遵守其中的规划要求和设定条件。成交确认后,不得要求调整规划指标。

19.拆迁安置相关事宜由重庆市荣昌区国土房管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廖愽明;电话:13500333191。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荣昌区北部新区迎宾大道兴荣大厦)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4678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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