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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福建石狮市土拍:总始价34760万元出让2009-11-05号、 2012S-07号、2017S-13号三幅地块

园区资讯 2022-09-17 16:08:02 148人浏览 0人回复
摘要

根据福建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决定,6月23日以拍卖方式出让2009-11-05号、2012S-07号、2017S-13号三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总起始价3476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根据福建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决定,6月23日以拍卖方式出让2009-11-05号、2012S-07号、2017S-13号三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总起始价3476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在本市存在未处理或未动工的闲置土地、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符合竞买条件并按要求缴交竞买保证金的,均可依照规定申请参加竞买,只准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6月01日至2017年06月22日到石狮市土地收购储备发展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06月05日至2017年06月22日到石狮市土地收购储备发展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6月22日11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06月22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6月23日15时30分在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二楼第一会议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2012S-07号地块: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拍卖出让,其中由石狮市湖滨街道办事处按限价3100元/平方米回购部分住宅(建筑面积42176平方米)和商业店铺(建筑面积13824平方米)用于曾坑村及嘉禄路拆迁村民安置,剩余可销售住宅部分限定最高销售均价为8300元/平方米(仅指毛坯房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当拍卖竞价达到竞价上限价格35760万元,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对于有意向的多个竞买人,采取摇号方式确定最终竞得人。回购房产具体按《石狮市2012S-07号地块回购房买卖协议》及《石狮市曾坑厝头回批地及嘉禄路征地拆迁安置地收购协议》执行,项目另收工程建设履约保证金1200万元,详见本次拍卖出让文件。2012S-07号地块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应不大于15%。(二)、2017S-13号地块: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拍卖出让,限定项目住宅最高销售均价为9700元/平方米(仅指毛坯房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当拍卖竞价达到竞价上限价格26750万元,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对于有意向的多个竞买人,采取摇号方式确定最终竞得人。(三)、2009-11-05号地块: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拍卖出让,限定项目住宅部分最高销售均价为7000元/平方米(仅指毛坯房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当拍卖竞价达到竞价上限价格7100万元,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对于有意向的多个竞买人,采取摇号方式确定最终竞得人。2009-11-05号地块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应不大于6.5%。各地块具体规划条件(按出让面积计算)详见本次拍卖出让文件。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地块设有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最高价低于保留价不成交。1、成交价款即该幅地块的总地价,不包括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森林植被恢复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小区水、电工程、排污等建设应缴纳的费用,以上各项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向各相关部门另行缴纳,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需土地出让合同在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地税部门申报缴交。2、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30日内应缴交宗地拍卖成交价总额50%的地价款(竞买保证金抵作地价款),余款自竞得之日起60日内全部付清。竞得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欠缴款额的1‰加收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仍未全部缴交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3、建设期限:自土地拍卖成交之日起,2012S-07号地块1个月内须安排进场施工准备,4个月内开工建设,30个月内竣工并交付所有的回购房(包括住宅、店铺);2017S-13号地块和2009-11-05号地块一年内须开工建设,两年内竣工。违约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构成闲置土地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处理,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4楼415室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人:蔡先生陈小姐

联系电话:0595-88712212

石狮是全国百强县,中国十大活力县级城市、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中国休闲服装名城二连冠、中国休闲面料商贸名城、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十一连冠、全国文化先进市二连冠、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全国首批新农村建设特色县市、全国科普示范市,省级文明城市三连冠、省级教育强市、卫生城市、生态市、园林城市,是海西最具活力和竞争力的县级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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