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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惠州市土拍惠阳区秋长街道岭湖村地段GP1712住宅地块 起始价9191万元

园区资讯 2022-09-19 09:10:03 134人浏览 0人回复
摘要

根据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阳区分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决定,7月21日以挂牌方式出让秋长街道岭湖村地段GP1712住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起始价9191万元。现将有...

根据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阳区分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决定,7月21日以挂牌方式出让秋长街道岭湖村地段GP1712住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起始价9191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1、单独申请竞买的,竞买申请人为个人、非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在竞得土地后,必须于2个月内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成立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新成立公司必须是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即新公司的股东必须100%是竞买申请人作为法人的股东。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可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材料时,须提交一份联合竞买申请书和协议,协议主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参与竞买的代表人、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等。联合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须于2个月内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申请书申报的出资人及出资比例设立新公司。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可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以新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不能按联合申请人各自出资比例分割办证。如对联合竞买申请人的开发资质条件有明确要求的,在审查联合竞买申请人资质时,应以联合体内资质最低一方的资质确定竞买资格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缴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9191万元(必须以竞买申请人的身份缴交);

2、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单位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单位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单位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单位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6、拖欠政府地价款的单位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7、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竞买土地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二个月内有效),如竞买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上述地块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6月20日至2017年07月20日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www.hygtjy.com)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07月10日至2017年07月21日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www.hygtjy.com)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20日18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07月20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www.hygtjy.com)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P1712号地块:2017年07月10日09时00分至2017年07月21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该地块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的其他基本条件,采取网上公开挂牌方式出让。

2、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兴建建筑物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惠阳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惠阳规建条[2017]31号)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住宅、商业按每100平方米计算容建筑面积≥1.0个;该地块在开发建设时,须与地块QCDN-48-09、地块QCDN-48-10共同配建以下公共服务设施:①社区服务设施:社区用房(建设面积≥800平方米);②文化设施: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400平方米);③教育设施: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2700平方米);④体育设施: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1500平方米);⑤医疗卫生设施:门诊部(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400平方米);⑥社会福利设施: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⑦公共设施:公共厕所(建筑面积≥60平方米)、环卫工人作息室(建筑面积≥60平方米)、配电网开关站(建筑面积≥60平方米)、配电网配电站(建筑面积≥70平方米);该社区用房、幼儿园建成后须无偿移交当地政府,设计方案中须设置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开发建设须按照《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技术规定执行。该地块无法独立配建中小学教育设施。该地块在开发建设时,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按相关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3、在开发住宅建筑时,住宅总体套型建筑面积分配比例应严格按照“国六条”要求进行设计;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建筑面积,须达到住宅总建设面积的70%以上。

4、该宗地属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岭湖村红星经济合作社的征地留用地,经该村组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以村企合作方式开发建设该宗征地留用地,村组织以该征地留用地作为出资,补政府地价及开发建设所有投资由合作方负责。

5、上述用地成交价全额缴交,由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将土地收益剔除“三金”及相关税费后全额返还给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岭湖村红星经济合作社,再由该村组织与竞得者结算。按《合作开发意向合同书》要求,按照总建筑面积53763.2平方米的28%比例分配给该经济合作社,即可分得总建筑面积15054平方米,其中商铺1505.4平方米、住宅13548.6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停车位。

6、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五日内,竞得者应与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岭湖村红星经济合作社签订《合作开发意向合同书》。

7、地块的动工时限为土地交付后1年内,竞得人必须在动工时限内,开始对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地块的建设时限为3年,竞得人必须在建设时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除外)。

8、竞得土地使用权后,竞得人应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办理用地相关手续。

9、土地使用权交付使用时间为土地经批准之日起。

10、竞得人缴交的保证金中按成交价的20%转为定金,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本中心可取消竞得人资格,定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①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②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③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④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⑤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⑥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⑦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11、挂牌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交易大厅

联系人:戴小姐马先生

联系电话:(0752)3911972

惠阳区地处珠三角经济圈东部,毗邻香港,西靠深圳、东莞,南临大亚湾,北接惠州市中心,是惠州市唯一与深圳、东莞相邻的县区,是“深莞惠1小时经济圈”的枢纽中心。现辖淡水、秋长、三和3个街道和沙田、新圩、镇隆、永湖、良井、平潭6个镇,辖区面积915.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9.6万。惠阳资源丰富,有充沛的淡水资源、土地资源和旅游资源,是一座文化底蕴深厚、宜居宜业宜游的活力新城,是一方生机勃勃、商机无限的投资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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