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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海南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园区资讯 2022-09-19 11:42:03 147人浏览 0人回复
摘要

  海南省住建厅为规范商品房买卖,根据相关规定起草《海南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住宅质量保证书(征求意见稿)》、《住宅使用说明书(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

  海南省住建厅为规范商品房买卖,根据相关规定起草《海南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住宅质量保证书(征求意见稿)》、《住宅使用说明书(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海南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内容如下:

海南省商品房买卖合同

  示范文本

  (征求意见稿)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国土资源厅监制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说明

  1.本合同示范文本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国土资源厅、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为体现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合同中部分条款中有供合同双方当事人自行选择的【】以及可自行约定的空白行。本合同中内容选择、空格填写及补充协议等,均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签订本合同前仔细协商本合同全部条款,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进行充分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等发生合同纠纷,由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遵循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签订本合同前,出卖方应向买受方出示《商品房现房销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并按照装修设计文件设置样板房及产品展示区。

  4.出卖人关于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应具体明确,对本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应视为合同内容,出卖人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买受人提供,买受人应仔细阅读并了解有关情况。

  5.买受人对小区内的车库(位)有优先购买权和使用权,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车库(位)出卖人不得出售。

  6.为便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告知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事项,合同双方当事人宜填写固定电话号码、移动电话号码、通信地址和电子邮箱地址。上述通讯方式发生变动时,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及时相互告知。因单方通讯方式发生变动未及时告知另一方,所导致的不良后果,责任由未尽告知义务的一方独自承担。

  7.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后,买受人至少持有1份已生效的合同。出卖人拒绝提供已生效合同给买受人的,可拨打投诉(当地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电话:反映。

  8.买受人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上网查询该合同是否备案。如未备案应立即向出卖人质询。

  9.本合同说明部分,买受人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并签名确认:????(签名)。

  专业术语解释

  1.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2.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3.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4.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5.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6.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7.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8.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9.不动产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的行为。

  10.不动产转移登记:是指因不动产权利转移,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的行为。

  11.不动产登记机构:是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本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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