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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土地拍卖新规:8月15日出让4宗地块 网上达最高限价抓阄确定竞得人

园区资讯 2022-09-19 12:56:02 159人浏览 0人回复
摘要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7月25日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将在8月15日土拍位于高新区华东路以东的4幅工业用地和商住用地。  公告显示,这四幅土地搭配出让,设起始价、最高限...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7月25日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将在8月15日土拍位于高新区华东路以东的4幅工业用地和商住用地。

  公告显示,这四幅土地搭配出让,设起始价、最高限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但竞买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时除外。当竞买报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时,网上土地竞价中止,转入网下由公证处现场抓阄确定竞得人。

  根据出让公告,所有报名成功且同意以最高限价成交的竞买人,均可参与网下现场抓阄。这是继“熔断机制”、“限地价竞房价”等措施后,青岛再次出台有关土地出让的新规。

  据公告获悉,这四幅搭配出让地块皆位于高新区华东路以东,土地总面积为13.93万平方米。其中,G-2016-014、G-2016-016地块皆为工业用地,以土地单价375元/平方米成交;G-2016-017、G-2016-019地块皆为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以楼面地价3000元/平方米成交。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青土资房告字〔2017〕407号)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以网上拍卖的方式出让四宗储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注:1.上述四宗地块搭配出让,竞得人须同时报价同时竞得。

  2. G-2016-014、G-2016-016地块以土地单价成交。G-2016-017、G-2016-019地块以楼面地价成交。

  3.拍卖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空间范围,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出让地块周边配套情况以现状为准。土地单价是指单位面积的土地价格,土地出让价款总额为成交土地单价与公告土地面积的乘积。新产业工业项目用地,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土地出让价款总额为成交楼面地价与公告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

  4. 依据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关于确定宝源路以东、规划东19号线以南、和源路以西、丰年路以北三宗地块土地供应附加条件的复函》(青高新建〔2017〕16号),3号地块应配建产权型人才公寓建筑面积约42383平方米。4号地块应配建产权型人才公寓建筑面积约26198平方米。配建的产权型人才公寓应按幢集中建设或在一幢楼内纵向集中分布。上述项目若分期开发建设,其配建的产权型人才公寓应先期开工建设。产权型人才公寓的销售合同均价为7200元/平方米,实际销售价格按照楼层、朝向、质量和位置等因素,在上下不超过10%的幅度内确定单套住房的销售价格,但总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销售合同均价。项目建设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自筹。产权型人才公寓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5-180平方米内。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出让须知》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土地成交后,高新区工商注册的竞得人须按《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竞得人为非高新区工商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须按《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且于网上成交之日起60日内在高新区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须为全资子公司),新公司成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变更协议》,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通过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本次拍卖出让设起始价、最高限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但竞买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时除外。当竞买报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后,网上土地竞价中止,转入网下由公证处现场抓阄的方式确定竞得人,所有网上拍卖报名成功参与竞买且同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最高限价成交的竞买人,均可参与网下现场抓阄。现场抓阄之前国土部门对参与现场抓阄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不得进入现场抓阄环节。

  四、拍卖文件的索取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有关要求,详见《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文件》(以下简称“拍卖出让文件”)和《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资料。竞买人可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查询。

  竞买人可于2017年7月26日至8月14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下载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竞买人可于2017年8月2日9时至8月14日16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16时。

  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的审核并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在网上交易系统获得竞价权限。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17年8月15日上午10:00

  拍卖方式:竞买人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当竞买报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后,转入网下现场抓阄。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须持有数字证书(CA),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人须携带有效证件等相关资料到青岛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窗口,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CA)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CA)的办理指南》。

  (二)拍卖出让活动不接受除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以外(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竞买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现场踏勘出让地块。

  (四)1号工业用地收取开、竣工履约保证金764万元。2号工业用地收取开、竣工履约保证金772万元。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工的没收百分之五十的履约保证金,未按合同约定竣工的没收百分之五十的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履约保证金。

  (五)1号工业用地竞得人自持房产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引进企业项目数量不少于20个。2号工业用地竞得人自持房产面积不小于10000平方米,引进企业项目数量不少于20个。

  (六)人才公寓、工业用地应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

  (七)本次拍卖出让设起始价、最高限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但竞买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时除外。当竞买报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后,网上土地竞价中止,转入网下由公证处现场抓阄的方式确定竞得人,所有网上拍卖报名成功参与竞买且同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最高限价成交的竞买人,均可参与网下现场抓阄。有意向参与现场抓阄的竞买人须于2017年8月15日下午15:00 到青岛高新区创业中心B区304室提报相关材料,过时未到视为放弃竞买权。现场抓阄将于2017年8月16日下午15:00在青岛高新区创业中心B区328室举行,过时未到视为放弃竞买权,现场抓阄由公证处主持操作。现场抓阄之前国土部门对参与现场抓阄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不得进入现场抓阄环节。

  (八)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青岛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出 让 人: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联系地址: 青岛市巫峡路6号

  承 办 人: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联系地址: 青岛高新区创业中心B区304室

  联系电话: 0532-66966956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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