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11月8日以拍卖方式出让2017-82、2017-83两幅商住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起始价127000万元,地块位于东部新城核心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
根据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11月8日以拍卖方式出让2017-82、2017-83两幅商住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起始价127000万元,地块位于东部新城核心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07日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26日至2017年11月07日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07日15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11月07日15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11月08日10时00分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付款时间:均在成交之日起三十天内支付成交价款的50%(含成交价的20%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竞买保证金抵充土地出让金,余款在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 (2)开工、预售时间:均在2018年9月1日前开工,2019年2月1日前开始销售,2019年12月1日前全部开始销售,每期销售商品房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如整个项目少于5万平方米,则一次性整体销售。 以上各条款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3)交地事宜:交地事宜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4)建设周期:建设周期按湖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29号确定,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5)公建配建要求:须根据湖州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建设条件配建,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属地政府或属地政府指定单位,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请阅《拍卖文件》。 (6)其他相关建设要求以各宗地规划条件相关要求为准。 (7)受让人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和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受让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参加的竞买者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报名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和产权分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 联系人:陆女士 联系电话:0572-2220049 湖州市是浙江省下辖市,地处浙江省北部,东邻嘉兴,南接杭州,西依天目山,北濒太湖,与无锡、苏州隔湖相望,是环太湖地区唯一因湖而得名的城市。处在太湖南岸,东苕溪与西苕溪汇合处。下设吴兴区、南浔区两区,管辖长兴县、安吉县、德清县三个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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