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武清区、东丽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武清区、东丽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武(挂)2017-030、津丽(挂)2017-02、津丽(挂)2017-03、津丽(挂)2017-04共计4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按照《天津市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建设和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2〕29号)执行。 各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通信设施、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二、竞买方式及相关要求 津武(挂)2017-030:挂牌出让竞买报价设置最高限价为56640万元。当挂牌竞买报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竞报自持规划住房建筑面积阶段。自持规划住房建筑面积上限为56000平方米。 竞买人竞报的自持住房建筑面积为出让地块内规划住房建筑面积,不含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面积。受让人对竞报自持的住房必须以套为单位,不得低于竞报成交的自持住房建筑面积,且受让人对竞报的自持住房须确定集中设置的位置,不得办理销售许可,对自持住房整体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后以租赁方式自持经营,不得分割转让、分割抵押。对自持住房若实施整体转让、整体抵押等处置的,处置后仍为租赁住房,不得销售。 津丽(挂)2017-03:挂牌出让竞买报价设置最高限价为69000万元。当挂牌竞买报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竞报配建租赁型住宅(专项用于安排区域引进人才的居住使用)建筑面积阶段。竞报配建租赁型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为58000平方米。 津丽(挂)2017-04:挂牌出让竞买报价设置最高限价为13500万元。当挂牌竞买报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竞报配建租赁型住宅(专项用于安排区域引进人才的居住使用)建筑面积阶段。竞报配建租赁型住宅建筑面积上限为9580平方米。 津丽(挂)2017-03、津丽(挂)2017-04:竞买人竞报的租赁型住宅建筑面积为出让地块内规划住房建筑面积,不含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面积。受让人对竞报的租赁型住宅必须以套为单位,不得低于竞报成交的配建租赁型住宅建筑面积,且受让人对竞报的配建租赁型住宅须集中设置,建筑标准须与对外销售房屋一致。受让人需将配建的租赁型住宅无偿提供给东丽区人民政府,租赁型住宅的房型、移交等事宜须与天津市丽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上述地块均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津武(挂)2017-030: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武清区下朱庄街的,应在武清区下朱庄街注册新公司,并由该公司按《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津丽(挂)2017-02、津丽(挂)2017-03、津丽(挂)2017-04: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东丽区的,应在东丽区注册新公司,并由该公司按《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各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等详见附表,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境外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按照要求除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各出让地块《竞买须知》。 四、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15日,自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购买挂牌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自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9日,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各出让地块摘牌时间详见附表(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标的自持面积及租赁型住宅面积竞报阶梯 津武(挂)2017-030:竞买人竞报自持住房起始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竞报阶梯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数倍。 津丽(挂)2017-03、津丽(挂)2017-04:竞买人竞报租赁型住宅起始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竞报阶梯为1000平方米或1000平方米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津武(挂)2017-030:按照价高者得或最高限价加最高自持住房建筑面积确定竞得人。 津丽(挂)2017-02:按照价高者得确定竞得人。 津丽(挂)2017-03、津丽(挂)2017-04:按照价高者得或最高限价加最高配建租赁型住宅建筑面积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2)23195984 联系人:桑女士 联系电话:(022)23195963 联系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武清区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022)82115031 联系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东丽区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22)24990468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7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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