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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广州市土拍:起价131亿出让增城区新塘镇地铁13号线官湖车辆段及上盖地铁

园区资讯 2022-09-20 10:58:02 126人浏览 0人回复
摘要

  10月31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以挂牌方式出让增城1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增城区新塘镇地铁13号线官湖车辆段及上盖地铁,土地用途为交通场站用地兼容居...

  10月31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以挂牌方式出让增城1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位于增城区新塘镇地铁13号线官湖车辆段及上盖地铁,土地用途为交通场站用地兼容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宗地面积为323348.3平方米,容积率≤2.81,挂牌起始价高达1315517万元,折合楼面价约1.5万/平,将采用“限地价+竞自持+摇号”的方式进行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10时起。

  地块出让具体内容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1.竞买人须具有10年以上地铁线网(地铁线网是指3条或以上地铁线路)建设、运营、管理经验,在网上报名时须同步上传公司注册所在地地级市或以上政府的建设或运营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且该竞买人(或其全资子公司)须具有地铁上盖物业(指位于地铁站点主体结构正上方,且结构相连的物业)开发经验。

  2.为确保地铁建设安全,竞买人3年内(自2014年10月31日起至今)作为建设单位所负责的地铁建设项目没有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的较大或以上安全事故,且没有因较大或以上安全事故被省级或以上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及各省相关规定实行挂牌督办,竞买人在网上报名时须同步上传公司注册所在地地级市或以上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3.竞买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4.竞得人在签署土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就盖下站场的保护及上盖工程的设计与建设、安全保障、交通疏导、施工组织、物业管理等签订建设管理合作协议,竞得人逾期未签订协议的,出让人单方解除土地出让合同。

  5.竞得人在报审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前,应按照《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会同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竞得人在动工建设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报广州地铁官湖车辆段运营中心审查同意。

  6.竞得人须配合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办理车辆段盖下站场用地有关国土规划、开发建设手续,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地块。

  7.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配建地块内的初中、小学、幼儿园等公共设施,建成验收合格后按规定无偿移交政府有关部门。

  8.规划条件中地铁管理用房(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32790平方米)已实施建设,其产权不属于竞得人。

  9.竞得人须在增城区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10.竞得人须按规划茅山大道施工方案,负责位于宗地红线范围内的规划茅山大道建设,建成验收合格后按规定无偿移交增城区政府有关部门。

  11.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竞买须知》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竞买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竞买人在广州市范围内竞买商品住宅用地从事房地产开发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具体要求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对竞买商品住宅用地资金来源核查的通知》(穗建房产〔2016〕2144号)执行。

  三、成交原则

  本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价格设定最高限制地价为1578621万元,竞买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竞企业自持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的形式确定竞得人,竞价阶梯为该宗地内居住建筑面积的5%,竞买人报出自持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比例最高的为竞得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出企业自持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为100%后,停止网上竞价,改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100%自持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的竞买人参加摇号,摇号时间为限时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企业自持的物业须整体确权(只办理一个不动产权证),不得销售(含预售和现售),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20日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20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20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网上报价时间):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2月1日10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17年12月1日10时起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kjy.gzggzy.cn/SignOnServlet)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登陆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须知》、《CA数字证书办理指引》、《广州新土地矿产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六)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七)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八)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时所提交的纸质文档及相关原件(需与网上上传资料一致)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发现问题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相关资料及核查初步意见提交给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核查。如不符合竞买资格的,取消本次竞价结果,禁止竞买人及其关联公司(含其全资、控股、实际控制公司,及与其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在三年内参加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存在虚假、伪造情况的,没收竞买保证金。

  资格审核结果将在2017年12月12日前确认其竞得资格。

  (九)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与我委签订《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我委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网址:www.gzlpc.gov.cn/)。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83908042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土地交易业务咨询:28866412,联系人:杨小姐、沈小姐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转2转1

  3.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转2再转2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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