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宣布称,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试行办法〉的通知》(沪住建规范[2018]1号)的要求,上海将于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住房租赁合同...
6月30日,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宣布称,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试行办法〉的通知》(沪住建规范[2018]1号)的要求,上海将于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国有土地上的住房租赁活动,均应按规定进行合同网签备案。 根据《关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通过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核验租赁信息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 [2018]1号)的相关规定,7月1日(含)至10月1日(不含)期间,经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合同网签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由2000元提高为3000元。 据了解,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已于3月31日上线试运行,7月1日正式实施。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首先从房源发布、实名认证、合同网签等基本功能入手,同时引入金融、法律、租金查询等部分公益服务项目。 具体实施方式为,租赁双方达成或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撮合达成住房租赁交易后,在租赁平台上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为租赁当事人提供签订租赁合同的网上操作服务。出租人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住房的,可前往房屋所在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由专业窗口提供租赁合同网签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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