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青土资房告字[2018]403号)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青土资房告字[2018]403号)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一 宗地编号:G-2017-059 宗地总面积:133333.2平方米 宗地坐落:高新区锦荣路以南、宝源路以西、锦汇路以北、华贯路以东 出让年限:50年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2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大于或等于40 绿化率(%):小于或等于20 土地用途明细:工业用地 保证金:2300万元 起始价:4613.32872万元 加价幅度:13.33332万元 备注:准入行业为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1号公告《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相关服务指导目录》中“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2.1智能制造装备产业2.1.1智能测控装置”,引入项目均为超精密检测技术、大地测量及航测遥感技术、智慧城市及解决方案软件开发领域领军企业,建设制造超精密检测技术、大地测量及航测遥感技术、智慧城市及解决方案软件开发产业园。 地块二 宗地编号:G-2017-060 宗地总面积:66667平方米 宗地坐落:高新区丰庆路以南、华东路以东、规划东4号线以西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5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0 土地用途明细: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保证金:18000万元 起始价:36000万元 加价幅度:600万元 备注: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规划建筑面积120000平方米,其中配建产权型人才公寓建筑面积约40800.204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土地成交后,高新区工商注册的竞得人须按《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竞得人为非高新区工商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须按《拍卖须知》中的相关规定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且于网上成交之日起60日内在高新区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须为全资子公司),新公司成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变更协议》,方可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办理土地登记进行开发经营,竞买人在报名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03月07日至2018年03月26日到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03月14日至2018年03月26日到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26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03月26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03月27日10时00分在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注:1.上述两宗地块搭配出让,竞得人须同时报价同时竞得。 2.G-2017-059号地块以土地单价成交,G-2017-060号地块以楼面地价成交。 3.拍卖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空间范围,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出让地块周边配套情况以现状为准。土地单价是指单位面积的土地价格,土地出让价款总额为成交土地单价与公告土地面积的乘积。新产业工业项目用地,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土地出让价款总额为成交楼面地价与公告规划建筑面积的乘积。 4.依据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关于确定华东路以东、丰庆路以南、规划东4号线以西地块土地供应附加条件的复函》(青高新建〔2018〕11号),G-2017-060号地块应按照规划住宅建筑面积40%的比例配建产权型人才公寓建筑面积约40800.204平方米,配建的产权型人才公寓应按幢集中建设或在一幢楼内纵向集中分布。该项目若分期开发建设,其配建的产权型人才公寓应先期开工建设。G-2017-060号地块产权型人才公寓的销售合同均价为7980元/平方米,实际销售价格按照楼层、朝向、质量和位置等因素,在上下不超过10%的幅度内确定单套住房的销售价格,但总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销售合同均价。项目建设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自筹。产权型人才公寓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5-180平方米内。 (一)竞买人须持有数字证书(CA),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人须携带有效证件等相关资料到青岛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窗口,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CA)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CA)的办理指南》。 (二)拍卖出让活动不接受除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以外(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三)竞买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现场踏勘出让地块。 (四)本次拍卖出让设起始价、最高限价,不设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但竞买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时除外。当竞买报价达到或超过最高限价后,网上土地竞价中止,转入网下竞人才公寓配建比例,由承诺人才公寓配建比例最高者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所有网上拍卖报名成功参与竞买、且同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土地最高限价成交、并有意向参与网下竞人才公寓配建比例的竞买人,均可参与网下人才公寓配建比例竞拍。有意向参与网下竞人才公寓配建比例的竞买人须于2018年3月28日下午14:00到青岛高新区创业中心B区304室提报相关材料,过时未到视为放弃竞买权。网下竞人才公寓配建比例将于2018年3月29日下午14:00在青岛高新区创业中心B区328室举行,过时未到视为放弃竞买权,网下竞人才公寓配建比例委托中介机构主持拍卖会,费用10万元由竞得人支付。网下竞人才公寓配建比例之前国土部门会同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促进局先行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不得进入网下竞人才公寓配建比例环节。 (五)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青岛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青岛高新区创业中心B区304室 联系电话:0532-66966956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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