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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亳州市土拍:出让涡阳县GY2018-2号商服用地 总面积6853.32平方米

土地政策 2022-09-26 17:00:01 71人浏览 0人回复
摘要

  5月18日亳州市将举行一场土拍会,经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涡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涡阳县GY2018-2号商服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此宗地总面积6853.32平方米,...

  5月18日亳州市将举行一场土拍会,经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涡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涡阳县GY2018-2号商服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此宗地总面积6853.32平方米,起始价520万元,加价幅度50万元,出让年限 40年。

  相关公告如下:

  涡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涡土告字[2018]6号)

  经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涡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GY2018-2

  宗地总面积: 6853.32平方米

  宗地坐落: 向阳河南侧、福宁路(原刘西路)东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5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大于或等于80

  土地用途明细:其他商服用地

  保证金: 52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401218BA0004

  起始价: 520万元

  加价幅度: 5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竞买人或其所在母(或控股)公司须为中国房地产业联合会发布的《2017中国房地产业综合实力100强》。

  (2)该宗地地上建筑建成后自持比例不低于35%,自持年限不低于10年。

  (3)涡阳县境外企业竞得土地后,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在涡阳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子公司,并在新公司成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受让主体变更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4月27日 至 2018年05月17日 到 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04月27日 至 2018年05月17日 到 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5月17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05月17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05月18日15时00分 在 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须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竞买保证金须从竞买人基本账户汇出。

  (二)竞买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须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竞买人资金信誉良好的资信证明。

  (三)竞买人在提交报名申请时,须提供“地块接收承诺函”,竞得地块后按出让公告等约定时间与出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接收土地。

  (四)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拟申请竞买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我局书面提出。

  (五)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同意以县经开区委托价格同时竞买其地上资产。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六)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有效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加价幅度为5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七)竞得人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土地成交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竞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不计息)。

  (八)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逾期不支付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九)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出让人交付土地。

  (十).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后的3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内竣工。

  (十一)关于地上罚没资产:县经开区委托处置的地上罚没资产,与该宗土地一并拍卖,竞买人参与该宗地报名竞买时,须将委托处置价款31万元(固定金额),于报名前另行足额缴入县非税账户,竞买人持委托处置价款入账凭证参与报名。

  土地拍卖成交后,地上资产移交等事宜,不再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由竞得人与委托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十三)出让人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武强、董磊

  联系电话:0558-2869680、0558-7227765

  开户单位:涡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涡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涡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100316978700010001/34001887408053001012

  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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