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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法规 2022-08-18 20:16:43 147人浏览 0人回复
摘要

一、发展目标抓住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重大机遇,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实施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倍增计划。坚持创新驱动、人才推动、开放带动、集聚联动和重点突破,以产业链为...

一、发展目标

抓住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重大机遇,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实施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倍增计划。坚持创新驱动、人才推动、开放带动、集聚联动和重点突破,以产业链为引领,着力推动生物技术药领先发展、现代中药创新发展。力争到2022年,生物医药产业产值规模达到200亿元。其中,中药材种植业达到7亿元,药品流通业达到30亿元;生物医药制造业产值达到163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35亿元,增加值达到45亿元。生物医药产业园集聚效应进一步凸显,园区生物医药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00亿元。全市生物医药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规模进一步壮大,生物医药资源开发利用率大幅提高,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产业发展环境显著改善。将玉溪打造成云南省生物医药产业重要基地、全国生物医药产业特色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优先发展生物技术药

以玉溪生物疫苗产业园为核心,做特做强全市现代生物技术药产业。加快多联多价疫苗、基因工程疫苗关键技术攻关,抢占高端疫苗技术制高点。重点培育疫苗、单抗、免疫球蛋白制品集群,大力推进生物疫苗产品国际化认证,构建符合国际质量标准的疫苗生产供应基地和国内领先的单抗药物产业基地。力争到2022年,生物疫苗产业园实现产值123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增加值35亿元。

1.加快推进在研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进程。重点推进二价HPV疫苗、九价HPV疫苗,杰诺利单抗、可普妥单抗、注射用重组抗TNF-alpha人鼠嵌合单克隆抗体,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马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F(ab’)2等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进程,力争早日上市,加快后续产品的研发,抢占疫苗领域技术制高点。

2.大力推进产业化试验基地建设。立足现有和储备的疫苗品种,集中优势资源,把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成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疫苗生产基地、中试基地和研发中心。

3.支持生物医药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启动政府疫苗采购项目,推进疫苗接种价格制定,推广生物疫苗惠民工程,将二类疫苗接种服务费及耗材费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给予报销,提高疫苗接种覆盖率。鼓励企业进行WHO(世界卫生组织)预认证,鼓励企业到国外进行新型疫苗产品注册,推进产品国际化。

4.引进疫苗相关服务企业,确保疫苗规范化配送,建设现代化生物制品冷藏仓储、物流中心。

(二)创新发展中药、民族药

重点培育中药、民族药骨干企业,在发挥血塞通系列药品的既有优势基础上,大力发展恒古骨伤愈合剂等独家品种。盘活现有中成药批文资源,支持围绕新增适应症、循证医学研究等方面的中药二次开发,支持以名老中医经方验方为基础的院内制剂、经典名方和民族民间医药开发,支持企业开展中药优势品种再评价。积极扶持优质饮片、配方颗粒发展,加快中药国际化步伐。力争到2022年,中药、民族药产业实现产值4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35亿元、增加值10亿元。

1.以三七总皂苷生产加工为重点,培育和打造三七产业链,通过生物技术、有效成分的精准提取分离技术、标准化技术及现代制剂技术的开发和研究,做强做大以血塞通系列产品和特色普药为中心的医药产业,力争到2022年,三七产业实现产值12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增加值3亿元。

2.支持“恒古骨伤愈合剂”等独家品种深度开发、临床研究与安全性拓展性再评价,支持生物医药企业上市做大做强,支持生物医药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扩大生产规模。内培外引,推进生物医药企业联合、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医药产业集群。探索集产品研发、生产与康养治疗于一体的全产业链系统发展新模式和产、医、研、用融合发展路子。力争到2022年,中药、民族药产业实现产值22亿元、主营业务收入20亿元、增加值6亿元。

3.支持中药饮片、配方颗粒产业发展,健全标准规范,支持国家药典及云南省级标准收载的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国家和省级医保药品目录。力争到2022年,中药饮片、配方颗粒产业实现产值6亿元、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增加值1亿元。

4.加快中药国际化进程。加强中药标准化服务支撑体系和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鼓励中药企业进行核心关键技术开发,与国内外龙头研究机构,与周边国家、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开展中医药交流与合作,努力将本土品牌药、特色药打入国际市场。

(三)积极培育产业新增长点

1.鼓励发展化学药、仿制药。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引进仿制药落地生产,支持上市许可持有人品种转化落地。重视化学原料药及制剂新产品、新技术引进,加强制剂技术以及新辅料的研究、引进和推广,提高化学原料药及制剂仿制的起点和水平,加快化学原料药及制剂产品更新步伐。支持以废弃烟草为资源,开展原料药、仿制药的研发和一致性评价。

2.优势发展天然药、原料药和健康产品。结合玉溪市资源优势和消费升级需求,加强保健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药食同源产品等健康类产品开发与生产。支持芦荟系列化妆品、保健食品开发生产;支持植物提取企业研发生产人工半合成中间体或天然等同物产品;支持以大麻二酚提取、加工、后端产品开发为主的相关产业发展。

3.围绕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精准医疗、基因检测、高端医疗等新兴领域进行谋划布局和精准招商,推进应用生物技术融合渗透、高效转化,完善促进生物技术创新投入机制,加强生物技术及其应用领域的安全监管,鼓励集成创新和原始创新,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支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引进一批项目落地。

4.在种植、制造、物流、医疗、健康管理等产业链上培育新业态。以中医药、民族医药预防和治疗理论为基础,发展药膳、药浴、针灸、推拿等特色康复保健服务,加快发展“互联网+中药+中医+中医药健康服务”平台经济,建设医学大数据、前沿检测技术、创新治疗技术研发等板块面向东南亚地区重要的精准医疗数据中心。拓展国外医药保健品市场,建设连接国内外的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品流通基地。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联动机制

1.健全组织机构。生物医药企业集聚的县(市、区)指定产业推进牵头单位,理顺省、市、县(市、区)三级产业推进组对应关系,畅通沟通联络渠道。〔市科技局牵头,玉溪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建立产业推进工作机制。建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推进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政策制定、重点工作推进、重大项目遴选、重点企业培育、招商引资、产业统计和分析等工作。〔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3.建立市生物医药产业统计监测和信息报送机制。按照《云南省生物医药产业统计监测办法》,由市统计局对市生物医药产业主要指标进行监测,市生物医药产业推进组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及时跟进掌握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等重要信息,每月向市生物医药产业推进组办公室提供相关数据。〔市科技局牵头,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二)强化金融服务支撑

1.强化政府产业资金引导。以后补助形式对企业新药研发、技术改造、重点产品产业化等予以支持。(市财政局牵头,市科技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提供融资支持。积极创新投融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生物医药产业项目。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对生物医药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科技创新引领

1.加大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引导和支持力度。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校开展技术合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参加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活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鼓励新药研发。一是玉溪市本地企业研发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生物类似药完成临床前全部研究工作,获得临床研究批件或药物临床试验默示许可公示的,每个品种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后补助。二是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生物类似药完成药物临床试验,获得国家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并在玉溪市产业化的,每个品种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后补助。三是首次获得国家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在玉溪市实现产业化的,每个产品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研发后补助,首次获得国家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在玉溪市实现产业化的,每个产品一次性给予50万元研发后补助。相关产品各研发阶段获得过玉溪市市级科技计划类同项目资金资助的,不再给予该阶段后补助支持。补助所需资金,按相关规定从财源培植专项中列支。(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统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鼓励企业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和中成药上市后再评价。对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和中成药上市后再评价的玉溪市本地企业,每个品种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后补助。补助所需资金,按相关规定从财源培植专项中列支。(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支持产业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在玉溪建设医药研发合同外包服务机构(CRO)、药物(含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GCP)、有特殊专业要求的临床研究医院、生物医药产业中试平台、数据中心等重要公共服务平台。(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企业培育力度

1.支持生物医药企业落地和优化重组。一是加强生产性企业土地供应。对生物医药企业用地优先纳入土地年度使用计划、优先保障用地指标、优先办理用地手续。二是强化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对于企业技术改造、改扩建项目或在玉溪市直接投资建厂采购设备等实际投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含土地投资),且投资强度达到250万元/亩的生物医药产业项目,项目达产后三年内,按照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度增量0.5%的比例对企业后补助,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企业对玉溪地方财力贡献年度增长部分的4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三是强化重资产投入扶持。对于实际投资总额超过2亿元的重点生物医药产业项目,可采用“政府代建厂房、企业分期偿还”的方式开展合作,减轻企业投资压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生物医药产品生产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年度连续增长,且年度同比增速超过20%的,按照主营业务收入年度增量0.5%的比例对企业后补助;年度连续增长,且年度同比增速超过40%的,按照主营业务收入年度增量1%的比例对企业后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企业对玉溪地方财力贡献年度增长部分的60%;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含10亿元)以下的企业补助最高不超300万元,10亿元至50亿元的企业(含50亿元)补助最高不超500万元,50亿元以上的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业技术研发。(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对获得国外上市批复许可或通过WHO(世界卫生组织)预认证的药品,获得批复许可或预认证的第二年,每一个品种按照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度增量0.3%的比例对企业后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多个品种可累加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企业对玉溪地方财力贡献年度增长部分的60%。以上注册药品和预认证药品补助不重复支持。(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企业培育力度条款涉及的财政补助内容,不重复或叠加补助,同时符合多项条款的,按照就高原则补助。

(五)强化精准招商

1.围绕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节点,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式招商,引进国内外知名生物医药企业到玉溪设立总部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总部、分支机构、研发中心、生产基地等。〔市科技局牵头,市投资促进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鼓励、吸引国内外各类资本投入玉溪生物医药产业,对投资规模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或实际利用外资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以上的生物医药产业项目,按照最优惠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办法给予重点支持。对新落户玉溪辖区内的企业,提供包括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项目核准或备案、土地、环评、股权代办等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玉溪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六)支持行业人才引进培养

1.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招才引智,围绕生物医药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编制产业紧缺急需人才目录,完善新药创新创业团队招引和培育的激励机制,为创新创业人员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对生物医药企业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企业领军人才等纳入“玉溪市百千万人才计划”,经评审认定后,落实补贴政策。(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技术人才培养力度。鼓励与支持生物医药企业与本地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共同培养行业发展所需技术人才与产业工人,并对校企合作项目给予支持。(市科技局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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