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9月21日以拍卖方式出让越城区迪荡街道1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起始价223000万元,土地用途为住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
根据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决定,9月21日以拍卖方式出让越城区迪荡街道1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起始价223000万元,土地用途为住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目前仍然欠交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09月11日至2017年09月20日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73号国土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09月11日至2017年09月20日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73号国土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20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7年09月20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9月21日09时30分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上述地块的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日当天报名的,保证金的支付必须为可在绍兴市越城区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行社汇票。如竞买成交者无违约,保证金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2、地价款缴纳期限为地块公开出让成交后1个月内支付总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公开出让成交后12个月内缴清其余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3、竞买人如属绍兴市直国有企业,报名时须出具国资管理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批准文件。绍兴市越城区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绍兴市越城区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4、出让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须当场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项目开竣工监管履约协议书》,并于签订协议后一周内向高新区管委会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 5、上述地块竞买人资格由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负责审定。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环山路11号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57588008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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