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版

    扫码体验手机版

  • 微信公众号

    扫码关注公众号

游客您好
第三方账号登陆
  • 免费买房看房热线

    400-000-0000
    9:00-18:00全年无休,欢迎致电
  • 招商入驻热线

    000-000-0000
    赠送0万元店铺装修基金
  • 广告投放点击联系客服

    在线时间:8:00-16:00

    客服电话

    400-123-4567

    入驻热线

    400-123-4567
  • 中厂之家APP

    随时掌握厂房动态

  •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厂之家微信公众号

北京市拟新规:禁止甲醛房出租,房租上涨政府可干预

楼市新闻 2022-10-19 12:10:00 176人浏览 0人回复
摘要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进行审议。草案中针对“黑中介”“群租房”“甲醛房”、哄抬租金、抢占房源等租房现象进行了回应。草案...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进行审议。草案中针对“黑中介”“群租房”“甲醛房”、哄抬租金、抢占房源等租房现象进行了回应。

草案条例针对房租上涨提出:住房租金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市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一旦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出租人应当执行;拒不执行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草案条例针对租房押金方面提出: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并按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而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超收的租金应当纳入监管。住房租赁企业不得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或者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

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或者解除的,除抵扣租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外,住房租赁企业应当自承租人返还住房后3个工作日内向承租人退还剩余押金、租金。

针对甲醛房草案条例提出:住房租赁企业对租赁住房进行装修装饰的,应当遵守室内装修装饰相关规定和标准,保障租赁住房安全。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编制住房状况说明书,向意向承租人推荐房源时书面告知房屋装修完成时间等情况。

针对虚假房源方面草案条例提出:互联网信息平台应当对发布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规的信息才能发布。互联网信息平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信息发布者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发布虚假信息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应当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相关信息等必要措施。

房产资讯 更多+
招商推介 更多+
政策解读 更多+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400-123-4567

24x7小时免费咨询

  • 上海市区中心B座40000-0000室
  • 中厂之家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 关注官方微信

  • QQ在线客服1

    在线联系

    QQ在线客服2

    在线联系
Powered by  ©2022-2022 Comsenz Inc.( 沪ICP备000000000号-3 )营业执照